关于开展向吴波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向吴波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财政所: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全国财政系统开展向吴波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财人〔2015〕14号)及河南省财政厅的通知精神,经局党组研究,从即日起在全市财政系统开展向吴波同志学习活动,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开展学习讨论(4月8日—30日)。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各财政所要组织干部职工结合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同志讲话精神的学习深化,以财政部“追忆吴波同志、学习吴波精神”专题网站所列文章材料为教材,全面了解吴波同志的先进事迹,增强对转变工作作风和深化为民情怀的理解认同。
第二阶段:组织体会交流(5月1日—31日)。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各财政所要在深入学习讨论的基础上,组织党员干部深入讨论交流。引导党员干部感悟吴波精神、剖析自身不足,认真撰写体会文章。要组织召开中层以上干部集中学习会。会后,组织本部位干部职工进行集中学习。
第三阶段:广泛开展主题活动(6月1日—30日)。要深入基层听取群众心声,为财政民生政策的更好落实建言献策。财政系统每位干部职工都要撰写体会文章上报局办公室,局办公室将择优上报省财政厅。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财政所要把此项活动作为贯彻上级指示精神,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切实抓好抓实。全局干部职工要将此项活动作为完善自我、展示自己的重要平台认真学习、主动交流,为凝聚财政精神、激扬新风正气作出贡献。
?2015年4月8日
- 上一篇:没有了
- 下一篇: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的通知(2015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