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6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区办事处:
2016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经过前期项目审批、规划设计、投资评审等相关程序,目前各乡镇项目招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单位已经确定。为做好项目建设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各乡镇要及时与本乡镇项目中标单位联系,签订项目施工合同,积极组织项目施工建设。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乡镇或施工单位应通知项目监理部门到项目现场进行实地考察,达到开工条件的,由监理部门和乡镇政府共同下达开工令后,施工单位方可开工建设。
2、项目严格按照规划设计部门编制的项目实施方案确定的建设内容进行施工,乡镇政府不得擅自要求施工单位变更、增加或减少项目建设内容。对确需变更的,必须经市财政部门同意,方可按规定程序办理。对擅自变更项目建设内容的,财政部门不予认可。
3、按照《预算法》、一事一议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一事一议当年建设项目要当年完工。因此,今年的项目要求在12月底全部完工。届时,以监理核准的工程进度为准,财政部门依据项目完成情况,奖励或扣减下年度项目资金。若因项目滞后影响财政资金支出的,按规定收回资金,重新安排用于急需的建设项目支出。
工作联系方式:基层财务管理局 0377—62125665
项目监理 李万勇 15139017805
2016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