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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线城市不再全面禁止路边摊 多地加大促消费力度

文章来源:未知  添加时间:2023-05-05 16:28  阅读:

  史上“最热”的五一假期,在全国各地都掀起了消费小高潮,其中的大热之一还是淄博烧烤,也引得辽宁、河南等多地书记、市长带队去实地考察取经。

  与此同时,深圳近日通过了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拟于今年9月1日起实施的条例不再全面禁止路边摊,而是明确允许街道办根据方便群众、布局合理、监管有序的原则划定摊贩经营场所。

  在禁止“一刀切”和有序放开设摊的大趋势下,各地的促消费政策各有侧重,成效逐步显现。

  多地发布设摊、外摆指导意见

  除了不再全面禁路边摊的深圳,上海于去年9月新修订的《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就去掉了全面禁止路边摊的相关内容,明确区政府、乡镇政府可以划定一定公共区域用于从事设摊经营、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等经营活动。

  为了进一步加强设摊经营活动管理,规范市民集市、创意夜市、分时步行街、超出门窗和外墙经营(简称外摆位)等新型设摊行为,上海市绿化市容局结合实际于今年2月拟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新时期设摊经营活动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明确,允许设摊开放区有序设摊,个人可以参与设摊开放区内的设摊经营活动等。

  上海市绿化市容局相关工作人员5月4日告诉第一财经,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于3月22日截止,根据收集到的意见和实际情况制定出最终版本,预计将在5月下旬出台定稿。

  兰州市近日也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外摆经营的指导意见(试行)》,规范了设置外摆区域、个人设摊行为,明确外摆设置条件,提出了创新设置特色点位,打造“金城”品牌项目,规范压实运营主体责任、落实设施管理要求、完善服务配套设施等内容。

  今年1月,北京市印发《清理隐形壁垒优化消费营商环境试点方案》,提出制定实施商圈外摆经营管理规则,在重点商圈组织开展外摆试点。

  然而,政策方面的不再全面禁止并不意味着完全开放设摊,随着新型设摊形式的兴起,新的管理规范亟待建立。

  4月下旬,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局长邓建平公开回应称,新版《条例》明确,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摊经营,对于设摊经营,上海始终坚持“堵疏结合”。自上世纪70年代至今,上海设摊管理经历了“还路于民”“分类管理”“源头治理”“精准治理”四个阶段,无序设摊数量从有记录的2007年的4.7万个减少到了2022年的5759个。

  根据上述征求意见稿,在允许设摊开放区有序设摊等规定的同时,明确严禁无序设摊和跨门经营。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兜售物品以及堆放物品。本市道路两侧和广场周围建(构)筑物内的经营者不得擅自超出门窗和外墙经营。

  兰州的《意见》也明确提出,个人可以在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指定的区域参与外摆经营活动。食品摊贩和街头艺人应具备相应的资质,符合条件的个人可以向早市、夜市等运营主体提出申请。个人设摊期间,应按照运营主体的管理要求,落实责任区管理等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城市秩序和环境。

  不同城市因地制宜

  多地放开商业外摆、允许有序设摊,无疑是丰富商业供给、满足消费者多元化需求的方式,也是多地促消费、吸引人流、增加“烟火气”的重要方式。

  “老百姓是很欢迎这种形式的,我们五一期间组织的市集人流量非常好。”上海市区一名商圈负责人告诉第一财经,他们从4月底开始组织为期两个月的市集活动,给了消费者更多的娱乐去处,结合了文创和游艺项目的市集活动也颇受孩子们的喜欢。目前在相关的管理上已经很规范,不过上海目前的设摊还是以活动性质的市集为主。

  在4月27日关于第四届“五五购物节”的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商务委副主任刘敏表示,上海将打造一批“马路秀场”。目前已有静安安义路、茂名北路、黄浦枫泾路、长宁凯田路等4条周末限时步行街,工作日是机动车道,一到了周末就焕新成为充满活力、各具特色的马路秀场。

  除了“一串难求”的淄博,同样以烧烤为特色的西昌、锦州、贵阳、徐州等地也登上了五一假期热门的目的地。赶在五一假期前拉开了文化旅游节帷幕的江苏南通,则立足当地的文旅资源禀赋,通过洲际梦幻岛、森迪冰雪乐园等文旅项目的开园试运营以及夜游、夜食、夜购、夜娱等多种夜间消费新业态来吸引人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