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文章来源:未知 添加时间:2017-05-23 11:44 阅读: 次
2016年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法》规定,从2015年起,国家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省财政厅核定我市2016年政府债务限额1690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08100万元,专项债务60900万元)。比上年新增一般债券287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218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主要用于扶贫、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城乡公路建设、职业学院建设等项目;专项债券主要用于土地收储、郑万铁路建设等项目。
截止到2016年底我市政府债务余额166268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08054万元、专项债务58214万元)。我市政府债务余额均不超过省财政厅核定的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