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财政局
邓州市物价管理办公室
邓财〔2015〕128号
邓州市财政局 邓州市物价管理办公室
关于公布《2015年邓州市行政事业性收费
项目目录》的通知
市直各部门:
为增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透明度,规范政府执法行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结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国家和河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变动情况,我们整理编制了《2015年邓州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录》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为截至2014年12月31日由国家和河南省批准设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其具体征收范围、征收标准、资金管理方式等,应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2014年12月31日前国家和河南省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以本《目录》为准;凡未列入《目录》以及《目录》所列文件依据未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可拒绝支付。2015年1月1日后国家和河南省新增或调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按照国家和河南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2015年邓州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
邓州市财政局 邓州市物价管理办公室
2015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