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财〔2014〕66号
邓州市财政局 中共邓州市纪委
邓州市监察局 邓州市审计局 人行邓州市支行
关于开展全市公务卡制度改革推进情况专项检查的
通 知
市直、乡镇街区各预算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央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和省政府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河南省财政厅、中共河南省纪委、河南省监察厅、河南省审计厅、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开展全省公务卡制度改革推进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豫财支付〔2014〕43号),继续深化全市公务卡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实施。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公务卡制度改革推进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地方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财库〔2011〕167号)、《河南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关于加快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的通知》(豫财库〔2012〕34号)、《河南省财政厅、中共河南省纪委、河南省监察厅、河南省审计厅、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关于加快推进市县乡公务卡制度改革落实工作的通知》(豫财支付〔2014〕42号)、《邓州市财政局、中共邓州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审计局、人行邓州市支行关于加快推进邓州市公务卡制度改革落实工作的通知》(邓财〔2014〕6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通过专项检查,掌握全市公务卡制度改革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公务卡改革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公务卡在规范“三公”消费领域监督约束作用,推动全市加快落实公务卡制度及强制结算目录改革,实现市乡预算单位公务卡制度改革全覆盖。
二、检查对象
此次检查对象是市、乡公务卡改革推进情况。
三、检查内容
针对市直预算单位公务卡制度改革推进较慢、公务卡使用率较低以及各乡镇没有进行公务卡制度改革等问题,此次检查的重点是公务卡改革推进情况。
1.市直预算单位增加办理公务卡情况。
2.乡镇街区预算单位公务人员办卡情况。
3.预算单位制定和完善单位公务卡结算财务管理办法及报销管理细则情况。
4.市直和乡镇街区所有预算单位纳入公务卡制度改革情况,是否实现公务活动刷卡支出;9月底前公务消费活动必须按照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进行刷卡支出。
5.市直和乡镇街区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资金及自有资金纳入公务卡制度改革情况。
6.我市公务卡受理环境建设情况(含POS机具布设情况)。
四、组织实施
(一)实施方式。检查工作采取统一组织、重点督查的形式。市纪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人民银行邓州支行负责全市公务卡制度改革推进情况专项检查的统一组织,对市直和乡镇街区公务卡改革推进情况进行重点督查。
(二)时间安排。2014年7月1日至9月20日,检查分自查自纠、重点检查、集中整改三个阶段。
1.自查自纠阶段(7月1日至7月31日)。市乡公务卡改革单位根据推进改革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尽快办理公务卡并在公务消费活动时进行刷卡支出,启动公务卡制度改革。市乡各预算单位公务卡制度改革情况形成自查报告后,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于7月31目前上报市财政局(径报国库支付局,各乡镇办由财政所组织统一上报)。
2.重点检查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重点检查要通过听取汇报、调阅资料、查验账目、延伸落实等方式迸行。市纪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人民银行邓州支行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市乡预算单位公务卡改革推进情况进行重点督查。
3.集中整改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市乡各预算单位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制定切实可行的处理办法,认真进行整改。市乡各预算单位改革整改落实情况形成整改报告,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于9月30日前上报市财政局(径报国库支付局,各乡镇办由财政所组织统一上报)。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预算单位要高度重视公务卡制度改革推进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积极行动。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检查人员的培训,指导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和准确把握有关政策法规和规定。
(二)依法检查,务求实效。检查工作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门监督办法》、《审计法》等法规和检查通知有关要求,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深入检查,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
(三)加强监督,廉洁检查。检查期间,市直和乡镇街区预算单位要监督和配合检查人员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确保廉洁检查。
邓州市财政局 中共邓州市纪委 邓州市监察局
邓州市审计局 中国人民银行邓州市支行
2014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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