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2015年1—11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简 要 分 析
1—11月份,全市公共财政收入增长缓慢,税收收入面临短收局面。与此同时,公共财政支出呈现总量大、增速高态势,财政收支矛盾凸现。
一、财政收支情况
(一)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1、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情况
1—11月份,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145649万元,为预算的96.5%,增长14.1%,增收17992万元。其中:入中央金库30945万元,增长20.5%,增收5267万元,占地方财政总收入的21.2%。
2、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1—11月份,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14704万元,为预算的90.1%,增长12.5%,增收12725万元。
收入分项完成情况:增值税完成6645万元,为预算的104.3%,增长31.9%,增收1607万元;营业税完成27686万元,为预算的72.9%,下降6.7%,减收1999万元;企业所得税完成5441万元,为预算的86.8%,下降2.1%,减收118万元;个人所得税完成1245万元,为预算的70.7%,下降7.8%,减收106万元;其他工商各税完成11858万元,为预算的83.7%,增长0.4%,增收48万元;烟叶税完成1637万元,为预算的109.1%,增长77%,增收712万元;耕地占用税完成24597万元,为预算的117.9%,增长78%,增收10782万元;契税完成1019万元,为预算的25.5%,下降79.3%,减收3903万元;非税收入完成34576万元,为预算的100.6%,增长19.8%,增收5703万元。
收入分级完成情况:市本级完成90707万元,为预算的92.5%,超时间进度0.8个百分点,增长16.6%,增收12904万元;乡镇完成23997万元,为预算的82.2%,滞后时间进度9.5个百分点,下降0.7%,减收178万元。
收入分单位完成情况:国税部门完成9122万元,为预算的92.7%,超时间进度1个百分点,增长16.5%,增收1290万元;地税部门完成71006万元,为预算的85.5%,滞后时间进度6.2个百分点,增长8.8%,增收5732万元;财政部门完成34576万元,为预算的100.6%,超时间进度8.9个百分点,增长19.8%,增收5703万元。
收入分结构完成情况:全部税收收入完成80128万元,为预算的86.3%,滞后时间进度5.4个百分点,增长9.6%,增收7022万元,税收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9.9%。其中:正常工商税完成52875万元,为预算的79.5%,下降1.1%,减收569万元,占已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46.1%;来自工业企业的全口径税收16432万元,增长16.7%,增收2356万元,其中:地方级税收完成7330万元,增长10%,增收669万元,占正常工商税收的13.9%;农业两税完成25616万元,为预算的103.1%,增长36.7%,增收6879万元,占已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22.3%。非税收入完成34576万元,占已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30.1%。
3、基金预算收入情况
1—11月,全市地方财政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967万元,为预算的11.3%,下降83.8%,减收30935万元。重点收入项目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完成3151万元,为预算的6.3%,下降90.6%,减收30401万元。。
(二)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1、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情况
1—11月,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52088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9.4%,增长27.7%,增加支出113069万元。
重点支出分项完成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29816万元,为预算的85.3%,下降20.2%;教育支出完成91827万元,为预算的88.7%,增长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77183万元,为预算的93.2%,增长2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完成84969万元,为预算的89.7%,增长19.6%;农林水事务支出完成92280万元,为预算的87.7%,增长26.6%。
财政支出分级完成情况:市本级完成49463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0.4%,增长29.8%,增加支出113599万元;乡镇完成26255万元,为预算的73.1%,增长5.9%,增加支出1470万元。
2、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1—11月,全市地方财政基金支出完成53967万元,为预算的49.4%,增长1%,增加支出516万元。重点支出项目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27989万元。
二、预算执行的特点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地方财政收入增收乏力。11月份,受主要经济指标增速放缓影响,我市公共财政收入继续呈现缓慢增长态势。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累计完成114704万元,增长12.5%,与年初目标15%的增速仍然有较大差距。其中当月地方财政收入仅完成799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目标还需入库12566万元,在剩余一个月的时间内完成年初预算任务较为艰巨。
(二)地税收入完成年度预算难度较大。1—11月份,地税收入累计完成71006万元,为预算的85.5%,滞后时间进度6.2个百分点,继续呈加速下滑态势。根据目前的形势,地税收入完成全年预算目标难度较大,主要原因:一是受房地产市场影响,营业税降幅较大。前三季度,我市商品房销售面积持续下滑,其中住宅销售面积29万平方米,同比下降29%,实现销售额101223万元,同比下降27%。受此影响,全市营业税出现大幅下降,1—11月份,全市营业税累计完成27686万元,下降6.7%,减收1999万元。二是工业企业税收总量小,增长低,对地方税收收入起不到支撑作用。1—11月入库工业企业税收16432万元,较去年同期14076万元略增长16.7%,其中地方级税收完成7330万元,同比增长10%,增收669万元。但由于总量低,仅占税收收入比重的6.4%,难以拉动经济增长。三是契税减收较多。1—11月份累计完成1019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79.3%,减收3903万元,下拉地方税收收入增幅5.3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受去年同期入库因素影响,同时房屋、土地交易量减少及契税纳税期限调整,也是契税收入减少的另一个主要原因。
(三)非税收入已提前一个月完成年度预算。1-11月份,非税收入累计入库34576万元,占年初预算100.6%,已提前一个月完成年度预算。主要原因是元月份将去年因资金清算等原因尾翘的行政性收费及罚没收入近5000万元全部清理入库,同时上半年集中缴库6847万元的耕地开垦费,助推了非税收入的较快增长。从税收结构上看,税收收入占公共预算收入比重继续下滑,回落至69.9%,税收结构单一的问题依然突出,实现税收收入持续增收后劲不足。
(四)乡镇财政收支形势不容乐观。一是公共财政收入进度低。1—10月份,乡镇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累计完成23997万元,为预算的82.2%,滞后时间进度9.5个百分点。都司、湍河、白牛、九龙、花洲、古城和裴营7个乡镇任务完成进度超时间进度,其余22个乡镇均滞后时间进度,其中龙堰、刘集、桑庄和罗庄4个乡镇滞后时间进度4个月以上水平。同时,乡镇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同比下降0.7%,减收179万元,全市13个乡镇出现负增长,其中刘集、龙堰、穰东和罗庄4个乡镇下降幅度在30%以上。二是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明显滞后。1—11月份,乡镇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累计完成26255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73.1%,滞后时间进度18.6个百分点,全市仅孟楼、都司和杨营3个乡镇完成序时进度任务,其余25个乡镇均滞后时间进度。
(五)公共财政支出增长较快,但进度滞后。一是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增长较快,民生支出得到较好保障。1—11月份,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520886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7.7%,较去年全年支出数511528万元还增加支出9358万元。其中核算非营利性服务业增加值增长速度的八项支出合计增长25.5%,分别较上月(17.2%)、第三季度(16.5%)提高7.8个、8.5个百分点。1—11月份,全市民生支出累计完成460874万元,增长34.5%,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为88.5%,民生支出得到较好保障。二是公共财政支出进度滞后。1—11月份,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为调整预算数的89.4%,滞后序时进度2.3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由于今年实施新《预算法》后,上级转移支付分配下达时间明显加快,使得支出预算调整数增加较大。截至11月份,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调整数为58.3亿元,比去年全年支出预算调整数51.8亿元高出6.5亿元。同时,部分科目支出进度滞后,19个支出大类科目中仅有7个达到序时进度,其余12个均滞后于序时进度,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教育、科学技术、农林水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和粮油物资储备等事务等科目分别完成调整预算数的85.3%、88.7%、24.8%、87.7%、80.1%和28.8%。同时,一般公共服务、文化体育与传媒、国土气象等事务和住房保障支出等科目支出分别下降20.2%、11.9%、12.3%和29.7%。
三、下步工作建议
(一)坚持依法组织收入。在当年经济运行困难,收入增速下滑形势下,市乡两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任务观念,认真分析查摆收入征管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收入。一是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税收分析监控,准确把握经济形势和财源基础。同时,依法组织财政收入,坚决不收过头税,严格落实好国家税制改革和税费优惠政策。二是认真落实《河南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规范和加强非税收入征管,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确保应收尽收,足额入库。
(二)多措并举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一是要及时做好财政支出预算的调整工作。针对前二个月我市实际支出进度严重滞后的情况,要在做好本级财政收入超短收测算的前提下,认真核对上级补助收入规模,及时将预算调整到位。二是加快支出进度。严格按照新《预算法》要求,限时将待分配资金落实到具体单位和项目,并通过落实部门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和考评机制,调动各部门加快支出进度的积极性,千方百计加快支出进度。同时着力提高资金审批速度和拨付效率,确保财政资金尽早形成实际支出和社会需求,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效益。三是强化财政支出执行管理。主动适应财政收入中低速增长新常态,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从严控制临时预算,压缩一般性支出。加快财政资金拨付,提高财政资金效益,增加财政支出对社会消费的拉动能力。着力办好带着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实事,切实保障和发送民生,坚决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安排新增财力向民生领域倾斜。
(三)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财政部关于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要求,清理盘活存量资金,建立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编制、执行等挂钩机制。严格落实《邓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的通知》(邓政〔2015〕7号)精神,对本级预算安排项目结转超过一年、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连续结转两年及以上的一律收回重新安排,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认真做好2015年财政决算工作和2016年—2018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一是完善2015年财政决算基础资料。市乡两级财政部门要在核实、结清各类指标及往来资金的基础上,更要关注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的运行情况,指导审核预算单位上报的决算数据,为2015年财政决算做好准备工作。二是认真做好2016-2018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按照确定的中期财政规划编制方案,加快推进编制工作,做好与“十三五”规划编制的衔接,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前瞻性和有效性,为市委、市政府各项重点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201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