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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市财政局2015年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未知  添加时间:2016-02-02 08:35  阅读:

  

 

 

 

 

邓财〔20162

 

 

邓州市财政局

2015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财政所:

为了正确评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进一步促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提高工作效能,根据《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河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暂行办法》和邓州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工作人员年度思想政治表现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为依据,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和注重实绩的原则,认真做好2015年度财政系统人员考核等次确定及评先工作。通过考核,落实我局“科所互动工作机制的要求,激发财政队伍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增强财政队伍的生机和活力,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营造团结有为、奋发向上的良好氛围,推动财政工作再创新的佳绩。

二、考核对象

财政系统2015年度考核对象,为全系统除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外所有正式在职工作人员。

三、考核等次与标准

结合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和目标任务,对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考核分为四个等次,属于干部(聘干)身份的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属于工人(合同工)身份的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优秀思想政治素质高;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工作实绩突出;清正廉洁

称职(合格)思想政治素质较高;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能够完成本职工作;清正廉洁。

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思想政治素质一般;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不称职(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较差;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有恶劣社会影响;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四、考核方法步骤

由局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共分四个步骤:

第一步: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本年度考核工作,同时进行民主测评和单位评先。对局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民主测评。拟在201616召开由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和局属单位中层以上干部、财政所负责人参加的民主测评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局机关全体考核对象进行民主测评。局属单位和财政所的民主测评按分配的优秀指标由各单位自行组织;评选先进单位。在民主测评会上同时进行2015年度的先进单位的测评。测评范围包括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二级单位、各财政所。

第二步:局属各单位及各财政所分别组织测评和评先工作。具体程序和内容是:

1、撰写个人总结并填写《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被考核人员要认真结合《平时考核手册》登记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写出个人总结或述职报告,其主要内容是:①本年度的岗位职责及目标任务;②履行岗位职责和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及思想政治表现;③经验和存在的不足;④下一步的打算和实现目标的措施。在个人总结的同时,填写《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个人述职、民主评议和评选先进。召开全体考核对象会议:①听取被考核人述职。每个被考核人述职后,听取述职的人员对其述职情况进行实事求是的评价。②民主测评。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全体考核对象进行民主测评。③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评出年度先进个人。

3、综合评价。根据述职和群众测评的结果,结合平时考核情况,对被考核人的工作实绩、德能素质在《年度考核登记表》上主管领导栏内写出评语。各财政所一般同志由所长进行综合评价;财政所长由局长进行综合评价;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工作人员由分管领导进行综合评价。

第三步,上报各种材料,审核确定考核、评先结果。

1、《年度考核登记表》、《平时考核手册》随后人事科另行通知各部位领取;《先进个人事迹登记表》需有单位负责人或主管领导签字,否则人事科不予受理。

2、确定考核等次和评先结果。考核领导小组根据汇总的单位民主测评及评先情况,结合单位及个人平时工作、思想、学习、廉政等方面情况,综合分析评价,研究确定出被考核人的考核等次及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第四步,反馈和公示。考核领导小组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向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核,考核领导小组在十日内提出复议意见,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人员对复核意见不服的,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出申诉,申诉期间原考核结果有效。

在考核结果通知本人的同时,各单位应在本单位范围内将每个被考核人的考核等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周。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局考核领导小组将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一)成立邓州市财政局2015年度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熊成有;副组长:黄德俊、吴协;成员:杜伟、刘红斌、张志彪、刘笋春、冯迅、赵旭、赵纯钢、刘士兵、屈东升、丁凯。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科,吴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在全面组织本系统年度考核工作的同时,其领导成员要集中精力做好分管战线及分包片所年度考核的指导与督查工作。

(二)按照规定,做好年度考核和评先的组织工作。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年度考核的有关规定,确保考核工作各个环节按照规定的内容、标准、程序和时间要求有序进行,提高考核质量。主要把握三点:

1、严格确定考核等次,各单位优秀等次不得突破考核领导小组分配的指标。对于发生重大工作责任事故和决策失误的单位、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不成的单位,对于综合治理、计划生育有问题的单位,单位领导和直接责任人不得评为优秀;对于那些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差,按标准应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人员,不能迁就照顾。对此,市局考核领导小组将严格执行考核等次审核制度。

2、按照比例、条件进行评先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条件附后)的比例一般都掌握在25%以内,工作人员少的单位至少要评出一名先进个人。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工作人员必须是单位的先进个人。

3、严格考核纪律。对虚假述职者,要严肃批评;对民主测评既要保证人员到位,又要确保客观公正,坚决反对投感情票人缘票,充分尊重民意,注重测评结果和平时各项工作考察情况。

 

附件:1、年度考核测评表

   2、先进个人事迹登记表

   3、先进个人条件

   4、先进单位(科室)条件

   5、先进财政所条件

 

 

 

 

 

 

 

 

201614


2015年度考核测评表

单位:                                              

姓名

        

姓名

等 次

优秀

称职

基本称职

(基本合格)

不称职

(不合格)

优秀

称职

基本称职

(基本合格)

不称职

(不合格)

 

 

 

 

 

 

 

 

 

 

 

 

 

 

 

 

 

 

 

 

 

 

 

 

 

 

 

 

 

 

 

 

 

 

 

 

 

 

 

 

 

 

 

 

 

 

 

 

 

 

 

 

 

 

 

 

 

 

 

 

 

 

 

 

 

 

 

 

 

 

 

 

 

 

 

 

 

 

 

 

 

 

 

 

 

 

 

 

 

 

 

 

 

 

 

 

 

 

 

 

 

 

 

 

 

 

 

 

 

 

 

 

 

 

 

 

 

 

 

 

 

 

 

 

 

 

 

 

 

 

说明:1、优秀指标按考核领导小组规定的名额掌握,不得突破。

   2、对每个同志的评价只能在其中的一个等次栏内打“√”
先进个人事迹登记表

 

 

 

工作单位

 

参加工作时间

 

 

 

 

 

 

 

 

 

 

 

 

 

 

 

 

 

 

单位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先进个人条件

 

1、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从思想上、行动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按时按要求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2、工作认真,恪尽职守,并能刻苦学习本专业知识,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效率,具有胜任本职工作能力,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3、服从领导,遵守纪律,模范地遵守国家法规政策和本局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出勤率在98%以上。

4、团结同志,语言文明,待人礼貌,有良好的自身修养,在群众中享有较高的威信。

5、公德意识强,仪态端正,衣着整齐,注意个人和公共卫生,能积极参加各项义务劳动和公益活动。

 


先进财政所条件

 

1、坚持学习制度,落实教育培训计划,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时、按要求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落实岗位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并规范运作,成效显著。

3、乡镇财政收支管理有序,完成年度财政收支任务,能很好落实各项惠农政策,严格执行各项财政法律、法规。

4、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在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中成绩显著。廉洁从政,团结务实,高效敬业,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在本乡镇受到好评,无违法违纪现象。

5、服从领导,遵守纪律,模范执行法规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劳动态度端正,全所工作人员年出勤率平均在98%以上,较好地完成市局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