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通知 邓财[2016]122号
邓财〔2016〕122号 关于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 通 知 财政局机关各科室,市直预算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市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提升预算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13号),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预算单位要高度重视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转变观念,深刻理解部门决算信息公开的内涵和现实意义,增强决算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认真抓好决算信息公开工作。 二、明确分工,健全信息披露制度 财政局机关各科室积极与各预算单位协调联系及时掌握各预算单位部门决算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和有关反馈意见,加强监督检查,完善相关措施,确保预算单位决算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各预算单位要按照决算信息公开内容要求,全面做好本单位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 三、加强管理,积极妥善应对社会舆论 各预算单位要加强财务会计核算管理,全面、真实、准确列报公开内容,做到情况清晰、说明充分。同时要密切关注预决算信息公开后社会各界的反响,建立决算信息公开反馈机制,及时收集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各方面意见和建议,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妥善做好相关解释说明工作,确保部门决算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四、时间要求 邓州市财政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