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财政局关于公布邓州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告
为提高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策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有效制止各种乱收费,按照中央和省政府有关规定,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实行目录清单管理。
现公布《邓州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邓州市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以下简称目录清单),《目录清单》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政府性基金项目为截止2019年6月30日由国家和河南省批准设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其具体征收范围、征收标准、资金管理方式等,应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执行。2019年6月30日前国家和河南省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政府性基金项目,一律以本《目录清单》为准,凡未列入《目录清单》以及《目录清单》所列文件依据未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可拒绝支付。2019年7月1日后国家和河南省新增或调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政府性基金项目按照国家和河南省有关文件和规定执行。
附件:1、邓州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2、邓州市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邓州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邓州市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邓州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9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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