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政办 16号 关于下达2015年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计划的通知
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下达2015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 指导性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区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全省财政工作会议及全市工作会议精神,市政府在全面深入分析经济形势和财税政策变化因素的基础上,研究确定了2015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指导性计划,现予下达。 2015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计划127270万元,较上年实际完成增长15%,包括:市本级98078万元,增长19.9%;乡镇级29192万元,增长1.2%。其中: 一、国税部门:地方级收入任务9840万元,较上年实际完成增长15.1%。包括:市本级征收任务7803万元,乡镇级征收任务2037万元。 二、地税部门:地方级收入任务83060万元,较上年实际完成增长15.8%。包括:市本级征收任务60190万元,乡镇级征收任务22870万元。其中: (一)地方级工商税收任务56705万元,较上年实际完成增长14.2%。包括:市本级任务40605万元,乡镇级任务16100万元; (二)地税部门烟叶税征收任务1500万元,较上年实际完成减少16.8%,全部为乡镇级任务; (三)地税部门农业两税任务24855万元,较上年实际完成增长22.4%。包括:耕地占用税征收任务20855万元,契税征收任务4000万元。农业两税按市、乡级分配,市级组织收入19585万元,乡镇街区组织收入5270万元。 三、财政部门:非税收入任务34370万元,较上年实际完成增长13.2%。其中: (一)市本级非税收入任务30085万元,包括罚没收入、行政性收费收入、专款收入和其他收入。 (二)各乡镇街区非税收入入库任务4285万元。 圆满完成或超额完成以上财政收入指导性计划任务,对于推进全市经济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市乡两级和财税部门一定要把财政收入组织工作摆到经济工作的突出位置,作为一项全局性的工作常抓不懈。一是强化征管工作制度建设。以落实市乡人民政府牵头的财税联席会议制度为重点,把坚持重大收入问题的领导议事制度、收入征管的部门协作制度、完成计划的目标管理制度、征管工作的督查通报及考评奖惩制度等,贯穿到收入组织工作的全过程,努力形成收入规范管理、收入较快增长的有效保障制度。二是强化财政收入预测分析。要积极关注经济形势变化,深度研究经济运行情况和财政收入形势,加强国地税收入任务调度,强化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税种财政收入及非税收入增减因素的深入分析,做到早着手、早判断、早应对;坚持应收尽收,不收“过头税”、“过头费”,坚决防止各种形式的虚收空转,切实提高收入质量。三是强化税源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不断完善税收征管体系,加强税源控管,依法依律组织征收;充分发挥部门联动机制作用,加强综合治税管理,不断发掘税源征收增长点,积极拓宽财政增收渠道,充分挖掘增收潜力,确保最大限度地把经济发展成果反映到财政收入上来。四是强化收入目标责任制落实。各收入征管单位要把全年收入目标任务分解到人、分解到位,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财政部门要做好目标责任制单位完成情况月度、季度的统计分析,及时掌握目标完成进度,落实跟踪服务措施;对收入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市政府将逐月进行督查通报、年终进行考评奖惩。五是强化各项财税政策落实。要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充分利用直管优势,全力争取上级财税政策、资金支持,千方百计促进全市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提高,为培育壮大财源和财政收入持续增长奠定坚实基础。六是强化各级各部门大局意识。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主动为财税部门排忧解难,在收入征管工作中提供强有力的服务和帮助。特别是有协税护税义务的单位,更要切实履行好职责。 市政府希望各乡镇街区、市乡两级财税部门、各职能部门要统一思想,齐心协力,振奋精神,坚定信心,迎难而上,负重拼搏,确保全年财政收入指导性计划任务的圆满完成,为建设丹江口库区区域中心城市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邓州市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指导性计划任务分解表 2015年3月22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22日印发邓政办〔2015〕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