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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市财政局 关于开展全市财务人员业务培训的通知

文章来源:未知  添加时间:2018-06-14 11:08  阅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区办事处,市直各预算单位:
加强财务会计管理、维护财经纪律是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有力支撑,是廉政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各单位安全稳定运行的基石。针对我市部分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会计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现状,为加强各部门会计基础工作,提高行业人员的业务素质,经市政府同意,市财政局决定对市乡两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一、指导思想
以《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为依据,以提升会计人员业务能力和素质为核心,以完善会计知识结构和提高理财水平为重点,着力培养一支业务熟、素质硬、职业道德水准高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从业队伍。
二、培训原则
一是分类培训,提高能力。按照单位性质,分市乡按需施教,着力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知识素质、能力素质,增强财务人员在工作中解决实际业务问题的能力。二是注重实用,规范行为。有针对性地选取培训内容,通过培训提高执业水平与责任意识,规范单位会计行为,实现财务工作精细化管理。三是强化认识,坚守职责。强化财务人员纪律意识,严格执行财经法规,坚守财会人员职责,遵循财务规则,执行会计制度,充分发挥会计管理监督的作用。
三、培训对象
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人员,具体为:市直预算单位的所有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及乡镇街区及所属事业单位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分别是行政机关、农业服务中心、村镇服务中心、计生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民政所、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所、中心学校)。
四、培训内容
1、市直预算单位会计培训内容:部门预算及预算编制、部门决算及决算编制、《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等。
2、乡镇街区及所属事业单位会计培训内容:《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小学校会计制度》以及《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以实务操作为主,会计规范理论讲解为辅。
3、《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以及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国有资产管理、财政预算评审、政府性债务管理等内容。
五、培训安排
1、培训期次:按照全年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从业人员轮训一遍的目标,计划分6期进行,每期70人左右,每期培训3天,培训人数约420人。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及参训单位由承担的培训机构在培训前7天予以通知。
2、教师选用:授课教师实行外聘与内选相结合的办法,由承担培训机构在师资库中选取。
3、本轮培训为免费培训,费用由市财政解决,培训期间不安排食宿,乡镇参训人员发生的费用,按照《邓州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和《邓州市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解决。
六、培训要求
一是各单位要领会市政府开展全市财务人员业务培训的意图,认真组织会计人员参加培训,督促参会人员在培训期间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认真学习。二是参训人员信息将录入河南省财政厅培训信息系统,培训结束后将组织闭卷考试,成绩寄送参训人员所在单位,由参训单位作为调整从业岗位、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2018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