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半年财政运行情况汇报
2017年上半年财政运行情况汇报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领导下,我们围绕全年收支预算,加强收入征管,加快支出进度,财政预算总体保持平稳运行、稳中向好的态势,上半年财政收支实现“双过半”的预期目标。但是从完成全年目标来看,下半年一些指标还面临很大的压力。
一、上半年财政收支完成情况
(一)财政收入完成情况。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5827万元,为预算的55%,增长13.8%。其中税收收入完成49869万元,为预算的53.2%,增长18.5%,增收7799万元,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5.8%。非税收入完成25958万元,为预算的58.9%,增长5.6%,增收1382万元。
(二)财政支出完成情况。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0554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68.5%,增长28.1%,其中核算非营利性服务业增加值增长速度的八项支出合计增长35%。
(三)在十个直管县位次。上半年,在十个直管县中,收入总量居第6位,收入进度居第6位,收入增速居6位,税收总量居第6位,税收比重居第7位,税收增速居第7位;支出总量居第4位,支出进度居第9位,支出增速第6位。
二、工作中采取的措施
(一)健全财税联席会议制度和综合治税工作机制。面对今年的财政形势,市委、市政府对财税收入组织工作格外重视。一是年初在政府层面进一步健全财税联席会议制度,将财税联系会议制度固定下来、实实在在的落到实处,定期分析财政收入组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二是将综合治税工作作为分析涉税信息利用、堵塞税收漏洞的一项重要举措,在县级综合治税工作启动阶段,将综合治税作为行业税收分析、确定涉税疑点的一个重要途径。三是进一步细化协税护税机制,将具有协税护税职责的市直单位涉税信息全部以表格的形式每月定期向税务部门汇总提供,帮助税务部门加强税源管控。通过以上制度措施,重点挖掘了税收增长潜力,杜绝了跑冒滴漏现象,确保应收尽收。
(二)持续开展耕地占用税专项清查。2016年以来,我市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耕地占用税专项清查活动,成效明显。2017年我市持续加大清查力度,一方面对去年清查不到位的继续清缴入库,另一方面扩大范围,对2012年以来“增减挂钩”、“人地挂钩”、“土地综合整治”等多形式占用耕地进行清理,上半年清缴入库税款12958万元。
(三)完善国地税合作治税网络。一是创新联合办税方式,在国税办税服务厅设立地税窗口,对增值税代开发票环节应征收的企业所得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税费同步征收,最大限度减少税收流失。二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完善国税和地税征收信息传递机制,提升“营改增”后各行业的涉税信息比对分析质量,堵塞因涉税信息缺失而造成的漏征漏管。
(四)强化重点税源清查和外来企业监控。一是强化对重点行业和重点税源企业的专项清查。开展了以金融保险、大型超市、大型餐饮、学校医院、大型娱乐服务等重点行业所涉及的房屋租赁税收专项清查,上半年清查入库税收2000余万元。同时,加大企业往年欠税的清缴力度,6月份清缴入库欠税近3000万元。二是加强对外来施工企业的监控管理。改变以往只通过建立报验登记台帐和以“以票控税”的管理方式,对外来施工企业实行专人管理,鼓励外来企业在我市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核算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与发改、住建、公共资源交易等相关部门加强协作,掌握工程立项情况和施工单位信息,深入工程施工现场,检查施工企业是否按工程进度申报缴纳税款,确保税款及时入库。
(五)建立产业集聚区激励机制。年初我们建立了产业集聚区一级财政,充分调动产业集聚区培植财源的积极性。目前我市产业集聚区已入驻企业211家,其中四上企业72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62家,形成了纺织服装和汽车零部件产业集群,带动全市税收收入的增长。上半年,产业集聚区税收入库11908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52.1%,增收7184万元。
三、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一)税收收入减收因素较多。一是营改增政策性减收。按照2016年营改增政策实施时间及减税情况,我市今年营改增减税规模将进一步扩大,预计全年将达到1.2亿元。随着纳税人购入不动产抵扣范围的不断扩大,进项税抵扣额加大,减税规模也随之进一步增加。二是税收优惠政策减收。随着税收征收主体改变,原有的地税部门“以票控税”的征收方式也改变为国税部门的自行申报缴纳征收方式,同时相应享受到国家对小微企业月销售额3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政策。预计全年减收1500万元左右。三是外来建筑企业因政策原因形成税款流失。从2017年5月1日税务部门对外出建筑企业不再开外管证,统一回企业所在地缴纳税款,对我市税收征管冲击较大,预计减收800万元左右。
(二)耕地占用税增长后劲不足。2016年,为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对我市税收收入带来的不利影响,我市组织开展了耕地占用税专项清查活动,对2009年以来近8年政府收储的土地进行了全面清理,全市共清理入库2.2亿元,占当年税收收入的25.6%。2017年上半年已清欠1.3亿,目前存量税收已基本清收完毕,下半年面临无存量可清理且新的增量不多的形势。
(三)房地产业和建筑业税收下降幅度大。房地产业和建筑业税收对我市税收收入起主要支撑作用,自2014年至2016年占税收收入的比重分别达到38.4%、30.5%、29.8%,今年上半年,受房地产市场萎缩影响,我市房地产业和建筑业地方级税收收入占税收收入比重仅为27.3%,较去年同期下降30.5%,出现了比重和增速下滑的不利局面,对我市全年财政收入增长形成了巨大压力。
(四)工业企业基础薄弱,来自实体经济的税收对财政收入的支撑能力不强。近年来,我市来自工业企业的地方级税收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一直较低,2014年至2016年分别为6.4%、6.1%、8.7%。2017年上半年也仅为12.2%,工业税收对税收收入贡献低,对地方财政收入起不到主要支撑作用。
(五)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逐年减少。按照土地增值税现行政策,达到一定条件后,房地产项目才能进行清算。一是房地产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二是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三是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四是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我市2016年有10个项目进行房地产清算,2017年仅有4个项目达到清算标准,对我市收入组织工作产生影响。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较快,但核算非营利性服务业增加值增长速度的八项支出增长压力较大。上半年,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405545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8.1%,其中核算非营利性服务业增加值增长速度的八项支出合计32.3亿元,增长35%,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79.6%。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八项支出在连续二年保持高速增长情况下,现有的财政支出规模已无法保障八项支出的持续高速增长。
(七)财政保障压力较大。特别是2014年的基本工资标准调整未执行部分支出。从2014年10月1日起,我市按照上级工资发放要求对2014年10月至2016年7月期间的调资部分采取“预增发”的方式发放,实际调整工资和“预增发”之间的差额部分暂不执行。据统计,根据工资批复标准并加上随之计提的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等工资性支出在4.9亿元以上,对我市财政保障能力形成极大考验。
(八)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较大。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37246人,其中:在职26428人,退休10818人,在职与退休人员的比例为2.4:1。2016年财政垫付基金缺口4560万元。今年元至6月,财政已经垫付4928万元,预计全年基金缺口将达到8500万元左右,对预算形成较大压力。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积极组织财政收入。一是认真落实好《河南省税收保障办法》,坚持“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的收入征管机制,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项目、重点税源的税收监控,全面堵塞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收跑冒滴漏现象,确保应收尽收。二是推进非税收入征管系统建设,依托系统分析、预测非税收入趋势,在落实减收、缓收政策的同时,寻找新的收入增长点,确保非税预算的完成。
(二)加强财政支出管理。一是进一步加快支出进度。按照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支出管理,积极落实上级补助和本级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尽快形成实际支出,确保9月底完成80%以上,10月底完成调整预算的85%以上。二是提高资金拨付效率。建立健全会商沟通和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尽快将待分资金分配下达到预算单位,确保财政资金尽早形成实际支出,尽早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三是持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加快一般公共服务、教育、社保等重点民生支出进度,确保八项支出持续稳定增长。继续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保障民生和重点资金需求,确保社会保障、教育卫生、脱贫攻坚、大气污染防治等民生政策顺利实施。
(三)规范财政资金管理。一是加强政府债券资金管理。及时将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额度纳入调整预算。同时,密切关注项目实施情况,提高资金拨付效率,尽早形成实际支出,充分发挥积极财政政策效用。建立规范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进一步规范融资平台公司融资行为,推动融资平台公司尽快转型为市场化运营的国有企业、依法合规开展市场化融资。二是积极做好压减一般性支出和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清理使用工作。严格落实一般性支出压减5%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大盘活财政沉淀资金力度,重点加快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和财政清理收回存量资金的安排使用,避免形成“二次沉淀”。
(四)积极争取省财政对我市财政补助规模。一是加大争取省财政对我市的工资性转移支付规模。2017年,省财政对转移支付分配政策作了调整,压缩了向县级的倾斜额度。我市提前下达的均衡性转移支付不仅未达到去年完成数,反而较去年预算减少3411万元。同时,还将我市农业税减免转移支付的老基数17753万元扣减1848万元用作专项补助。而且,在省政府密集出台增资政策的同时,到目前没有考虑相应的转移支付配套资金,基于地方财力有限,目前我市预算执行中矛盾较为突出。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向省财政反映我市人员基数大、财政保障能力有限的实际情况,努力争取省财政加大对我市基本财力的保障力度。二是加大争取省财政对我市机关养老保险金缺口补助。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政〔2015〕68号)文件“基金收支缺口按现行预算管理体制由省、市、县级政府分级负担,省级通过调剂基金对省直管县收支缺口给予适当补助”,积极向省财政厅反映,力争省财政对退休人员多、养老保险基金缺口大的县市给予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