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简要分析
邓州市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简要分析
上半年,面对复杂的外部经济环境和 “减税降费”政策对财政收入的冲击,全市财税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领导下,依法加强收入预算管理,着力加快支出预算执行,财政收支顺利实现上半年“双过半”目标任务。
一、财政收支情况
(一)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1、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情况
1—6月份,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104212万元,为预算的72.2%,增长20.5%,增收17731万元。其中:入中央金库28385万元,增长43.1%,增收8550万元,占地方财政总收入的27.2%。
2、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1—6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5827万元,为预算的55%,增长13.8%,增收9181万元。
收入分项完成情况:增值税完成14668万元,为预算的46.6%,增长5.4%,增收754万元;企业所得税完成4953万元,为预算的73.9%,增长31.4%,增收1185万元;个人所得税完成980万元,为预算的72.1%,增长18.2%,增收151万元;其他工商各税完成11639万元,为预算的72.3%,增长114.7%,增收6218万元;耕地占用税完成14462万元,为预算的43.6%,下降6.4%,减收994万元;契税完成3031万元,为预算的88.4%,增长13%,增收349万元;非税收入完成25959万元,为预算的58.9%,增长5.6%,增收1383万元。
收入分级完成情况:市本级完成54679万元,为预算的52.5%,超时间进度2.5个百分点,增长0.1%,增收73万元;乡镇完成21148万元,为预算的63%,超时间进度13个百分点,增长75.6%,增收9108万元。
收入分单位完成情况:国税部门完成18302万元,为预算的52%,超时间进度2个百分点,增长12.4%,增收2019万元;地税部门完成31566万元,为预算的54%,超时间进度4个百分点,增长22.4%,增收5779万元;财政部门完成25959万元,为预算的58.9%,超时间进度8.9个百分点,增长5.6%,增收1383万元。
收入分结构完成情况:全部税收收入完成49868万元,为预算的53.2%,超时间进度3.2个百分点,增长18.5%,增收7798万元,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5.8%。其中:正常工商税完成32375万元,为预算的58.1%,增长35.3%,增收8443万元,占已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42.7%;来自工业企业的全口径税收15896万元,增长48.8%,增收5212万元,其中:地方级税收完成10748万元,增长134%,增收6155万元,占正常工商税收的33.2%。农业两税完成17493万元,为预算的47.8%,下降3.6%,减收645万元,占已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3.1%。非税收入完成25959万元,占已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4.2%。
3、基金预算收入情况
1—6月,全市地方财政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7991万元,为预算的17.6%,增长10.7%,增收1742万元。重点收入项目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完成14939万元,为预算的15.2%,增长10.6%,增收1432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情况
1—6月,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14355万元,下降8.3%,减收10367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6770万元,增长37.2%,增收7254万元;失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45万元,下降50.5%,减收250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和生育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8647万元,增长66%,增收3437万元;工伤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55万元,下降9.9%,减收39万元。
(二)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情况
1—6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0554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68.5%,增长28.1%,增加支出88874万元。
重点支出分项完成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29587万元,为预算的56%,增长57.1%;教育支出完成92022万元,为预算的76.3%,增长7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79404万元,为预算的90.1%,增长50.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完成83871万元,为预算的78.4%,增长29.9%;农林水支出完成49811万元,为预算的50.4%,增长10%。
财政支出分级完成情况:市本级完成38436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71.2%,增长27.4%,增加支出82711万元;乡镇完成21180万元,为预算的41%,增长41%,增加支出6163万元。
2、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1—6月,全市地方财政基金支出完成49307万元,为预算的57.1%,增长62.3%,增加支出18926万元。重点支出项目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26659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1—6月,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08009万元,增长17.6%,增加支出16196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2314万元,增长11.2%,增加支出2240万元;失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44万元,下降50.6%,减少支出45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和生育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5538万元,增长101%,增加支出2783万元;工伤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448万元,增长1.6%,增加支出7万元。
二、预算执行的特点
(一)经济总体平稳增长,财政收入增速稳步提高。上半年我市国内生产总值预计增长8.5%左右,与第一季度末基本持平;1—5月规模以上企业工业增加值完成38.3亿元,增长8.9%;固定资产投资96.03亿元,同比增长12.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69.6亿元,增长12.1%,多数经济指标增速均高于全国、全省的平均水平。受此影响,1—6月,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75827万元,为预算的55%,增长13.8 %,增收9181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顺利完成上半年“双过半”目标任务,收入增速呈现稳步提高态势。
(二)受增值税“由负转正”影响,税收收入增速逐步加快。上半年,我市增值税完成14668万元,为预算的46.6%,增长5.4%,在连续5个月持续下降后首次实现“由负转正”,受此拉动,全市税收收入累计完成49868万元,为预算的53.2%,增长18.5%,呈现逐步走高态势。分直管县位次看,我市税收收入位居中第6位,与上月持平;增速和税收占比均第7位,较上月提升1个位次。分税种看,一是增值税实现正增长,成为推动税收较快增长的主要因素。上半年,增值税完成14668万元,增长5.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我市加强营改增行业税收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及时按照工程进度缴纳税款。二是企业所得税增长较快。上半年,全市企业所得税完成4953万元,增长31.4%。主要受重点企业利润增长带动税收增长影响,其中中联水泥有限公司上半年企业所得税增长127.5%。三是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增长较快。房产税上半年累计完成1266万元,增长175.2%。土地使用税累计完成5647万元,增长327.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我市加大企业欠税清缴力度,上半年清缴运管局城镇客运站欠税791万元、清缴雪阳集团欠税2100万元。
(三)非税收入进度较快,财政收入质量亟待提高。上半年,非税收入完成25959万元,为预算的58.9 %,超时间进度8.9个百分点,进度较快主要原因:一是元月份团结中路棚户区改造拆迁缴纳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5345万元。二是郑万高铁建设缴纳耕地开垦费4737万元。受非税收入进度较快影响,上半年我市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65.8%,较年初目标(68%)差2.2个百分点,在十个直管县位居第7位,收入质量仍处于落后位次。
(四)受产业集聚区大额税收入库影响,乡镇财政收入实现“双过半”目标。1—6月,产业集聚区税收收入累计完成12097万元,为预算的105.7%。受此影响,乡镇上半年累计完成21184万元,为预算的63%,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0618万元,为预算的61.4%,超时间进度11.4个百分点。扣除产业集聚区影响,乡镇税收收入仅为预算的39.3%,滞后时间进度10.7个百分点。分乡镇看,分乡镇看,产业集聚区、湍河、花洲、孟楼、裴营等10个乡镇完成进度实现“双过半”目标,高集、林扒、十林、刘集、桑庄等20个乡镇完成任务进度滞后时间进度,特别是高集(8.7%)完成数仅一个月水平,林扒(14.9%)、十林(15%)完成数不足二个月水平。乡镇大面积大幅滞后时间进度对下半年财政收入组织工作形成前所未有的压力。下一步,各乡镇政府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完成全年税收收入任务。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较快,民生和重点支出保障较好。1—6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405545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68.5%,增长28.1%。民生等重点支出都得到较好保障,其中民生支出合计344311万元,增长26.2%,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84.9%;核算非营利性服务业增加值增长速度的八项支出合计增长35%。增长较快的主要原因:一是预算批复效率提高。严格部门预算主体责任,加快预算批复和提高资金支付效率。二是加快重点项目支出进度。根据上级转移支付和本级收入安排情况,及时调整支出预算,加快一般公共服务、教育、社保等重点民生支出进度,确保八项支出持续稳定增长。
三、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税收收入减收因素较多。一是营改增政策性减收。按照2016年营改增政策实施时间及减税情况,我市今年营改增减税规模将进一步扩大,预计全年将达到1.2亿元。随着纳税人购入不动产抵扣范围的不断扩大,进项税抵扣额加大,减税规模也随之进一步增加。二是税收优惠政策减收。随着税收征收主体改变,原有的地税部门“以票控税”的征收方式也改变为国税部门的自行申报缴纳征收方式,同时相应享受到国家对小微企业月销售额3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政策。预计全年减收1500万元左右。三是外来建筑企业因政策原因形成税款流失。从2017年5月1日起税务部门对外出建筑企业不再开外管证,统一回企业所在地缴纳税款,对我市税收征管冲击较大。
(二)耕地占用税增长后劲不足。2016年,为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对我市税收收入带来的不利影响,我市组织开展了耕地占用税专项清查活动,对2009年以来近8年政府收储的土地进行了全面清理,全市共清理入库2.2亿元,占当年税收收入的25.6%。2017年上半年已清欠1.3亿,目前存量税收已基本清收完毕,下半年面临无存量可清理且新的增量不多的形势。
(三)工业企业基础薄弱,来自实体经济的税收对财政收入的支撑能力不强。近年来,我市来自工业企业的地方级税收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一较较低,2014年至2016年分别为6.4%、6.1%、8.7%。2017年上半年也仅为14.2%,工业税收对税收收入贡献低,对地方财政收入起不到主要支撑作用。
(四)核算非营利性服务业增加值增长速度的八项支出增长压力较大。上半年,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405545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8.1%,其中核算非营利性服务业增加值增长速度的八项支出合计32.3亿元,增长35%,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79.6%,八项支出持续高速增长压力极大。
(五)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较大。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37246人,其中:在职26428人,退休10818人,在职与退休人员的比例为2.4:1。2016年财政垫付基金缺口4560万元。今年元至6月,财政已经垫付4928万元,预计全年基金缺口将达到8500万元左右,对预算形成较大压力。
四、下步工作建议
(一)依法依规加强财政收入征收管理。各收入征管部门和各乡镇要切实加强财政收入形势的分析研判,认真做好税收收入与相关经济指标的对比分析。要以深入开展综合洽税工作为抓手,围绕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开展涉税信息分析比对,针对疑点信息加大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力度,找准征管薄弱环节,堵塞税收征管漏洞。要将涉税信息比对结果逐步运用于税额核定、纳税评估等工作,全面掌握税源、税收潜力和新的税收增长点,细化收入目标,确保应收尽收。要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和《河南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规范和加强非税收入征缴管理。要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进一步优化收入结构,提高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提高财政收入质量。
(二)切实提高预算执行效率。一是市直各部门要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要求,结合年初预算安排项目逐项认真梳理分析。对于年初预算已安排的项目资金,抓紧及时拨付;对于尚未分解下达的项目资金,要加快工作节奏,尽快研究提出分配意见,确保尽快分配下达到位。预算执行中收到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有关部门要配合市财政在30日内分配下达。同时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规定,限定分配时间,定期督促通报,确保各项资金及时分配下达。二是要建立专项资金统筹使用机制,加强专项资金统筹使用力度,统筹用于发展急需的重点领域和民生保障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强化财政支出预算管理。一是市财政局各预算管理科室要进一步加强与上级财政部门对口处室的沟通衔接,及时做好预算指标和资金往来对账工作,并根据上级转移支付和本级收入安排情况,及时调整支出预算,切实加快一般公共服务、教育、社保等重点民生支出进度,确保八项支出持续稳定增长。二是各预算单位要根据年度预算安排和项目实施进度等情况,认真编制分月用款计划,提高项目支出用款计划与项目进度管理的协调性。基本支出按照年度均衡性原则支付,项目支出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和合同约定支付,据实结算项目可釆取先预拨后清算或当年结算上年项目资金方式,加快资金支出进度,确保年初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9月底完成80%以上,10月底完成调整预算的85%以上。三是各预算单位要严格落实厉行节约各项规定,严格支出审核把关,“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数不得超过批复的预算数,切实体现厉行节约效果。
(四)规范结余结转资金管理。按照中央、省和我市盘活存量资金有关要求,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统筹使用。从严控制一般公共预算结转项目,可不结转的项目不再结转。加大部门结转资金支付进度,原则上上半年要支付70%以上,年底前基本支付完毕。不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要及时调整用于其他亟需支出,尽快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完善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统筹机制,对年末财政存量资金规模较大的单位适当压缩下年财政预算安排规模。
(五)加强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一是要尽快将本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额度纳入调整预算,密切关注项目实施情况,加强资金下达,尽早形成实际支出,充分发挥积极财政政策效用。二是做好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置换的前期准备工作。对于省厅已拨付的置换债券资金,原则上要在一个月内完成置换,防止资金长期滞留国库。三是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地方政府债务的部署要求,深入排查违法违规融资问题,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限,切实防范地方债务风险。
2017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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