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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邓州市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文章来源:未知  添加时间:2019-09-17 15:58  阅读:

关于邓州市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
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9830日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熊成有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提请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财政部门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以新发展理念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攻坚克难抓收入,加力增效稳增长,统筹兼顾保民生,积极稳妥推改革,全市财政收支运行平稳,有力保障了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的2018年预算草案以及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的调整预算,2018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如下:
(一)全市财政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62609万元,为预算的101%,增长11.1%,其中:市本级完成117822万元,为预算的100.2%,增长13%。在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完成113991万元,为预算的101.1%,增长14.3%,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0.1%;非税收入完成48618万元,为预算的100.7%,增长4.3%。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75003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增长6.8%。其中:市本级完成66003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增长5.8%。重点支出分项完成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59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增长17.7%;教育支出16817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增长23.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79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增长2.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358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增长7.2%;农林水支出11856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9%,增长0.7%;交通运输支出2357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下降47.2%;住房保障支出2407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增长112.2%。
2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39583万元,为预算的118.2%,增长123.3%,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完成229469万元,为预算的118.2%,增长131.9%。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60585万元,为预算的99.8%,增长49.9%,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247592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80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增长33.2%。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126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增长33.3%。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81862万元,增长14.1%。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收入60140万元,增长10.3%;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收入42839万元,增长9.9%;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收入46561万元,增长30.4%;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收入19079万元,增长12.5%;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收入109841万元,增长12.2%;失业保险收入1164万元,增长3.7%;工伤保险收入完成1156万元,增长31.4%;生育保险收入1082万元,增长12.4%。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68187万元,增长25.7%。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支出57442万元,增长17.1%;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支出42953万元,增长9.7%;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支出28318万元,增长24.5%;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支出14401万元,增长15.3%;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支出123741万元,增长40.1%;失业保险支出165万元,增长24.5%;工伤保险支出705万元,下降30.3%;生育保险支出462万元,增长8.2%。
(二)政府债务情况
1.政府债务限额情况。2018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市政府债务限额为31.9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1.94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0.04亿元。截止2018年底,我市政府债务规模为30.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0.79亿元,专项债务19.61亿元,均在省财政厅下达的政府债务限额内。
2.政府性债务增减情况。2018年,我市纳入全省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的政府债务30.4亿元,较上年增加6.73亿元,包括一般债务10.79亿元,较上年增加0.98亿元;专项债务19.61亿元,较上年增加5.75亿元。
3.转贷资金安排使用情况。2018年,河南省财政厅共转贷我市政府债券资金80911万元,其中:
(1)偿还类债券11664万元:包括偿还当年到期的一般政府债券本金10044万元、专项债券本金1620万元。
(2)新增债券69247万元:包括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新增一般债务10770万元、纳入政府基金预算管理的新增专项债务58477万元。
)落实市人大决议和主要财政工作情况
工作中面对财政收支的突出矛盾和改革发展稳定的艰巨任务,突出问题导向,深化作风整顿,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抓落实,圆满完成了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四本预算”,财政管理水平在全国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中名列前茅。
1.依法加强收入管理。2018年以来,我市组织收入工作遇到前所未有的严峻复杂局面,财税部门坚持实事求是、科学合理、依法依规组织收入,通过强化对经济运行的跟踪监测、完善综合治税信息系统建设、制定落实挖潜增收的具体方案、加强重点税源企业稽查、构建新型组织收入体系、强化地方中小税种征管等多种措施,确保税收收入稳定增长。全年税收收入完成11.4亿元,增长14.3%,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达到70.1%。在继续贯彻落实《河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的同时,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定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规范非税征管和涉企收费清理,按要求取消、停征中央和省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14项,政府性基金2项,全年非税收入完成4.86亿元。积极向上级财政部门争取转移支付资金,全年向上争取资金62.4亿元,支持了脱贫攻坚、环境保护、教育社保、医疗卫生等民生项目,其中争取新增债券发行额度6.9亿元,有效缓解减税降费等形成的收支矛盾。全面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清理回收往年财政存量资金4.36亿元,统筹用于社会事业发展亟需领域,发挥了资金的使用效益。
2.注重优化支出结构。2018年以来,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全面推进,通过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坚决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重点保障人员工资、机构运转和民生兜底,着力压缩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用于保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重点项目支出。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达到100%,全市财政用于民生的支出达到6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3%,连续7年保持在八成以上。全市三公经费支出下降9.3%,会议费、培训费同比分别下降30.6%、29.9%。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拨付就业资金2471万元,支持完成城镇新增就业1.2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6万人;拨付城市低保资金741.4万元、农村低保资金8153万元、特困人员供养资金6879.9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2043.5万元,惠及全市2223名城市低保对象、40635名农村低保对象和1万余名特困供养对象等;筹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资金4.7亿元,发放养老金2.83亿元;落实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资金338万元。在医疗卫生方面,落实城乡居民医保资金11.58亿元,安排市级公立医院改革补助资金1033万元,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7792.3万元,用于基层卫生机构向城乡居民开展医疗服务;拨付城乡医疗救助资金1665万元,保障7.8万人次的弱势群体得到医疗救助。在教育事业方面,拨付乡镇教师工资9.3亿元,拨付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资金1.97亿元、家庭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2720.5万元、免费教科书资金2827万元,保障全市643所义务教育中小学运转;拨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维修改造资金7270.8万元,改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办学条件;拨付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913.4万元、中职国家助学金143.6万元,中职免学费资金1015.29万元,拨付普通高中免学费和住宿费资金169.53万元、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的营养改善资金372.5万元,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资助。在农业农村方面,拨付农业三项补贴资金2.5亿元、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3760万元、棉花补贴资金26.9万元、移民后期扶持补贴资金3322万元、退耕还林补贴资金172.5万元;拨付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1844万元、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财政奖补资金1920万元、村级经费1.16亿元、“四化双评”星级村(社区)奖励扶持资金2265万元;全年争取产粮大县奖励资金7339万元、产油大县奖励资金1954万元、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857万元,进一步稳定了粮食产量和扶持生猪生产。
3.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突出财政的公共性和公平性,有效发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消除贫困、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职能作用。一是支持打好脱贫攻坚战。建立财政扶贫资金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最大限度地增加扶贫资金投入,全年投入扶贫专项资金1.43亿元,其中上级专项资金3186万元,本级专项资金1.12亿元。另外整合其他各类资金3.3亿元。在资金使用上,首先做好与精准扶贫有关的民生政策性资金配套工作,既不降低标准影响脱贫攻坚质量,也不盲目提高标准,避免“福利陷阱”和“悬崖效应”。其次发挥财政预算的约束和导向作用,区分轻重缓急安排扶贫项目和资金,加大产业资金向精准扶贫的倾斜力度,瞄准建档立卡对象,精准使用扶贫资金。再次继续将市级财政扶贫配套资金和有关业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业务部门开展精准扶贫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在此基础上,全面加强扶贫资金管理,构建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机制,建立扶贫资金总台账,将用于脱贫攻坚的财政资金全部纳入台账,实行精细化管理,解决实时监管到项目、到人、到企业的“最后一公里”问题。二是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围绕环境整治和生态建设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做好资金保障,落实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的各项财税政策,把生态环境优势转变为发展优势。全年安排资金2.1亿元用于实施蓝天、碧水、乡村清洁工程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落实资金4326万元用于农村垃圾治理;落实资金1230万元对我市38个行政村进行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落实资金300万元对全市黑臭水体进行排查整治;落实资金113万元对市区燃煤锅炉进行摸排检查;落实资金2000万元建立城乡空气质量网格化智能天眼系统和乡界河流断面9个水质微型站系统,提高我市环境攻坚精准治污水平。三是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完善制度与强化管理并重,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形债务风险的意见,始终绷紧财政可持续这根弦,建立政府债务限额管理、预算管理、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等管理制度,形成政府债务监督管理制度框架和风险防控体系。全市系统内政府性债务总额为30.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0.79亿元,专项债务19.61亿元,各项指标均未超过省财政厅下达的债务限额。督促各部门对各类违法违规举债融资担保行为进行全面整改,落实“开前门、堵后门”的融资渠道,规范政府投资基金、PPP、政府购买服务的政策边界,坚决遏制政府隐性债务增长。
4.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深入推进各项财政改革。一是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推进按经济分类科目编制预算项目改革,编制2019~2021年中期财政规划和部门三年滚动财政规划。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市级86家预算单位全部通过预决算公开平台同步公开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及时向市人大及市人大常委会报告预算调整方案、人大决议落实情况等事项,及时把意见建议吸纳转化为财政政策。二是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规范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机制,市本级268家预算单位、28个乡镇、4家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代理银行成功上线,提高了财政资金支付效率。三是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市本级89个单位完成本单位的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工作,全年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8923万元,进一步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的各项程序规定,建立以项目申报、项目评审、组织采购、资质审核、合同签订、项目监管、绩效评估、经费兑付等为主要内容的规范化购买流程。四是推进政府采购改革和财政预算评审。印发《邓州市2018~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调整部分采购品目和限额标准,并对采购限额标准进一步细化。下发《邓州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预算单位协议供货政府采购行为。全年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预算资金总额13.8亿元,实际支付采购金额12.3亿元,节约资金1.5亿元,资金节约率为10.7%。全年完成评审项目377个,送审资金58.2亿元,审定53.9亿元,审减率为7.4%。五是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提请市政府印发了《邓州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PPP项目操作过程。全市9个项目纳入省财政厅PPP项目管理库,投资金额63.3亿元。22个项目纳入省财政厅PPP项目储备清单,投资金额163.2亿元。
总的来说,在经济发展外部不确定因素不断增多的形势下,2018年财政运行总体平稳,结果来之不易,这是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市上下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人大、政协监督指导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财政收支运行还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主要表现在:一是受政策性减收和经济发展的不确定因素影响,保持财政收入持续增长的压力较大,而涉及城市建设、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刚性支出需求继续呈稳步增长态势,财政收支矛盾日益突出;二是财政科学合理安排预算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预算主管部门是预算编制主体、执行主体和责任主体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的时效性和均衡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尽管政府债务总体可控,但是债务进入偿还高峰期,财政风险防控任务仍然较大;四是绩效管理的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扩大,以结果为导向的配置公共资源的绩效管理机制有待建立。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坚持转方式、补短板、破难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9年预算草案情况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编制好2019年预算,对于做好各项财政工作、保持经济平稳运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我们既要看到工作中面临的“危”:传统税源萎缩下降、新增税源尚未显现,来自工业的地方级税收占一般预算收入比重低,加上国家实施普惠性的减税降费政策,收入预期与实际税源之间有差距,财源培植及收入质量改善任重道远。更要看到工作中面临的“机”:经济发展基础在不断巩固、动能在不断增强、空间在不断扩大,农业基础日益稳固,工业转型来势看好,服务业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撑,产业集聚区、商务中心区、统筹城乡发展实验区产业吸纳和承载能力进一步增强。对此,我们将辩证、全面、客观的审视大局,抢抓机遇、迎难而上、务实重干、转危为安,履行好财政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的使命,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新跃升。
2019年市级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十三届四次、五次、六次全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扎实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并加力提效,提高财政政策的精准度和有效性;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培育壮大新动能,增强市场主体活力;建立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积极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围绕上述指导思想,预算编制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积极稳妥。综合考虑宏观经济运行态势、减税降费等因素,按照“实事求是、科学预测”的原则编制收入预算,收入增长与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相协调。二是突出保障重点。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多渠道筹集资金,集中财力保障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支出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项目。三是厉行勤俭节约。坚持“从紧编预算,从严控支出”,部门预算实行项目支出按额度总控、具体项目按零基编制的方法,严格控制除刚性和重点项目支出外的一般性支出增加,依规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四是强化全面统筹。加强一般公共预算与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统筹,加强重大项目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使支出安排与经济社会发展和财力水平相适应。五是加强风险防范。严肃财经纪律,规范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积极稳妥化解存量,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金融风险向财政传导,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
(一)2019年主要支出政策
1. 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认真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做好深化增值税改革工作,明显降低增值税税负。对小微企业、科技型初创企业实施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做好降低社保费名义费率政策落实。继续实行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政策,落实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积极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财税政策。规范有序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积极吸引民间资本参与项目建设。积极支持基础设施补短板,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性作用。
2. 加大资金筹措力度,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用足用好专项债券政策,做好项目储备,加快资金拨付,充分发挥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稳妥处置隐性债务存量,如期完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化解年度目标,切实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全力支持精准脱贫,将脱贫攻坚投入作为优先保障领域,争取省级专项扶贫资金,拓宽扶贫资金来源,加强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提高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效益。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统筹利用各类相关资金,支持实施经济结构提质、生态功能提升、国土绿化提速、环境治理提效“四大行动”,加强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和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加快解决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
3. 支持产业转型升级,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支持小微企业创新发展,完善融资担保体系,落实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奖励政策,对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成本明显的担保机构予以奖补,进一步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争取省级支出产业升级专项资金,综合采用贴息、奖补等政策手段,推进重点产业转型发展。积极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财税政策,营造民营经济发展良好环境。争取省级新型城镇化转移支付资金,用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转移支付,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有序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规范有序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力促一批重点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见效。
4. 优化财政支农结构,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继续加大“三农”投入力度,争取省级专项资金,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多元投入保障机制。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创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效途径,促进基层治理完善。开展农产品完全成本保险试点工作,支持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加大农田水利设施投入力度,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巩固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支持开展“四水同治”,统筹安排水利改革发展资金,加大农田水利设施投入力度。抓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实施,进一步提升农村道路、村内环境、环卫等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综合运用财政奖补等政策,支持做好农村垃圾污水处理、农村户用厕所改造等农村环境整治重点工作。
5. 持续加大民生投入,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继续做好重点民生实事资金保障工作,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进一步优化教育支出结构,落实教育扶贫政策,加大对困难学生资助力度。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安排学前教育奖补资金,支持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支持实施普通高中改造计划,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完善职业教育生均拨款制度,保障教师工资待遇。用好农民工返乡创业基金、就业专项资金,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支持农民工、退役士兵、大学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提高城乡低保补助、城乡居民最低基础养老金、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补助、孤儿基本生活费补助等标准,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财政补助标准。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继续支持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支持加快构建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6. 坚持政府带头过“紧日子”,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贯彻勤俭节约原则,严格控制各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以及“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增强政府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能力,把钱花在刀刃上。严格部门一般性支出管理,除刚性和重点项目支出外,一律按照不低于5%的幅度压减,节省的资金用于保障基本民生,支持扶贫、农业、教育、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
(二)2019年财政收支预算
考虑国家实施近年来力度最大的减税降费政策,并且政策的影响效果已经显现,结合我市当前税源状况,根据市委确定的2019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和重点任务,2019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增长7%安排。
1.一般公共预算。2019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9000万元,增长7%,其中:税收收入121700万元,增长6.8%;非税收入57300万元,增长7.6%。按市乡级次分,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9840万元,乡镇49160万元。
按现行财政体制算账,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税收返还、均衡性转移支付以及结算补助和上解,减去体制上解和补助下级支出后,市级财力为576471万元,比2018年预算财力增加70501万元,增长13.9%。全部用于安排支出。
支出结构情况:基本支出171496万元,占财力的29.7%;事业发展等项目支出404975万元,占财力的70.3%。主要项目安排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336万元,与去年基本持平;教育支出134698万元,同口径增长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572万元,同口径增长18.9%;卫生健康支出110872万元,同口径增长4.4%;城乡社区支出37282万元,同口径增长243.4%,主要是受上级提前下达我市新增政府债券影响;农林水支出63723万元,同口径下降5.8%;住房保障支出18903万元,同口径增长64.5%;预备费5800万元,占财力支出的1%。各部门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按不高于2018年支出控制数编制,安排6108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2019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202800万元,全部安排支出。加上上年结转项目和上级提前下达的专项基金补助,全年市本级基金支出210772万元,其中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安排支出19063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000万元,其中30%按照政策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剩余70%部分2100万元对应安排支出,优先用于对工业企业改制过程中历史遗留问题的成本支出。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2019年全市社保基金收入305087万元,支出281169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6815万元,支出6647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收入45583万元,支出45583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0505万元,支出31258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8670万元,支出15701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20250万元,支出120126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928万元,支出775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233万元,支出725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103万元,支出528万元。
需要报告的是,在将预算草案提请会议审议前,为确保部门必须支付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顺利进行,我们已按照预算法的规定,预安排了部门部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提前预下达了对乡镇的转移性支出等相关支出。
三、改进和加强预算管理的主要措施
2019年,我们将全面贯彻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及工作要求,继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财政管理和服务水平,全力支持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一)加强财政收入征收管理。严格执行税收和收费政策,既全面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又不违规减免税费。主动适应国地税合并后组织收入工作的新情况、新变化,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协调,合理把握组织收入力度、进度和节奏。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淡化总量型、速度型指标,进一步优化收入结构,避免冲时点、冲排名等现象,切实提高收入质量。同时,做好生财育财的文章,在促进“纺织服装”“汽车及零部件”“农副产品加工”三大产业体系建设和高质量发展上持续发力,培育涵养可持续发展的优质财源。
(二)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认真执行相关政策,履行好首先纳入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范围的八大类18项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的支出责任。研究省对市县转移支付制度,争取更多的转移支付资金,担负起用好自身财力和上级转移支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不断提高中期财政规划的科学性,增强对年度预算的约束和指导作用。推进支出标准定额体系建设,发挥预算支出标准在预算管理中的基础支撑作用。加强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继续做好一般公共预算中以收定支事项和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的统筹使用工作,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协调。按照上级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严格落实预算公开各项规定,全面提高预算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快预算执行管理工作。根据机构改革实施中相关部门人员转隶和职能划转情况,及时调整经费保障渠道,做好账户开设、资产划转等工作,确保顺利衔接。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加快结转资金预算执行,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应按规定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亟需资金支持的其他领域,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保障资金安全等有机结合,坚决杜绝以拨作支、虚列支出、挤占挪用资金等违规行为。规范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所需资金在既有预算中统筹安排,坚持先有项目预算、后购买服务。加强财政暂存暂付款管理,及时清理暂付款项目。进一步扩大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试点范围,加强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科学实施国库现金管理。规范和加强政府投资基金、涉企财政资金管理。
(四)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严格执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加快建设政府债务在线监控平台,对政府债务实施全方位监控,确保监管不留死角,坚决制止违法、违规和变相举债行为。推进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化解工作,积极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按照“谁举借谁负责”“谁决策谁担责”原则,对违法违规举债担保的相关责任人依法严肃处理,形成震慑效应。从严整治举债乱象,终身问责、倒查责任。
(五)支持配合人大开展预算审查监督。深入实施全口径预算管理,将政府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统筹安排和管理。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预算决算决议,充分听取意见建议。严格履行预算调整程序,预算执行中出现预算调整事项,须依法报人大或其常委会审查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预算。加快推进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积极主动接受人大监督。
各位代表,信心是最宝贵的财富,奋斗是最鲜明的底色,实干是最嘹亮的号角。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监督,虚心听取市政协意见建议,同心同德、奋发有为,努力实现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在新时代丹江口库区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建设新征程上再立新功!

2019年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一、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情况
根据编制2019年财政预算时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情况,上级补助收入468565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23216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36904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76307万元。
二、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情况
根据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的性质,安排用于专项用途资金244405万元,安排用于“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支出、公共基础设施支出及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资金224160万元。

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1.政府债务限额情况。2018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市政府债务限额为31.9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1.94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0.04亿元。截止2018年底,我市政府债务规模为30.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0.79亿元,专项债务19.61亿元,均在省财政厅下达的政府债务限额内。2019年省财政厅提前下达我市政府债务限额为2.1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84亿元,专项债务限额0.27亿元。
2.政府性债务增减情况。2018年,我市纳入全省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的政府债务30.4亿元,较上年增加6.73亿元,包括一般债务10.79亿元,较上年增加0.98亿元;专项债务19.61亿元,较上年增加5.75亿元。
3.转贷资金安排使用情况。2018年,河南省财政厅共转贷我市政府债券资金80911万元,其中:
(1)偿还类债券11664万元:包括偿还当年到期的一般政府债券本金10044万元、专项债券本金1620万元。
(2)新增债券69247万元:包括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新增一般债务10770万元、纳入政府基金预算管理的新增专项债务58477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的说明
 2019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108万元,比上年减少6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48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472万元。按照中央和省厉行节约要求,我市市直部门“三公”经费略有下降。
 
邓州市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9年在我市第十五届人代会五次会议《关于邓州市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中明确提出“建立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管理体系,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
我们主动与各市直部门对接合作,对2019年市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实行申报,并动态监控预算绩效目标,共审核31个部门,100个项目,涉及资金97196万元,将扶贫、社会保障和就业、生态环境保护、“三农”、教育等重大支出项目纳入重点评价范围,促进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确保民生工程的顺利开展。同时明确单位绩效目标填报人为绩效目标信息联络员,增强了市直部门绩效管理理念和支出责任,提高了财政管理水平。

2019年邓州市政府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