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2018审计局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8-07-28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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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市2018年审计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局机关内设办公室、财政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经贸审计科、农业资源与环保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等13个科室和经济责任审计中心、投资审计中心、计算机审计中心。
2、单位职责:
(1)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市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参与起草审计、财经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审计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3)向市政府提交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市政府报告其他事项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建议:
①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直各部门单位和乡镇办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②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③市级投资和以市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④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市政府规定的市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⑤其他单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⑥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⑦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定应由县级审计机构审计的其他事项。
(5)按规定对市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6)负责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市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的有关事项。协助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9)在全市审计领域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应用,参与建设国家审计信息系统。
(10)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审计局部门预算包括机关本级预算,无下设预算单位。
二、预算收支增减变化
1、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收入总计574.17万元,支出总计574.17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支出减少了 104.38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减少52.38万元,上级转移支付减少32万元,非税收入降低20万元。
2、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本单位收入预算 574.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44.17万元,非税收入计划完成 130万元(包括收费收入0万元、罚没收入 13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收益 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计划完成0万元。纳入专户收入计划完成0万元。
3、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574.14万元,按照用途划分为:基本支出357.17万元,占年度计划的62%;项目支出217 万元,占年度计划的 38% 。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 19万元。比2017年减少 1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13.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由于近年因公出国人次减少,2018年预算没有因公出国的项目,费用为0元;又因公务车辆改革,由原来改革前3辆减少到1辆,大大减少了车辆的运行经费,2018年没有购置公务车辆的预算项目;公务接待费由于八项规定以来来访及接待的公务人次数较以往明显减少,2018年预算较2017年减少1万元,为19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316.13万元,主要保障机关人员工资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有0个政府采购项目,金额是0万元)
3、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逐步公开)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局机关内设办公室、财政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经贸审计科、农业资源与环保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等13个科室和经济责任审计中心、投资审计中心、计算机审计中心。
2、单位职责:
(1)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市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参与起草审计、财经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审计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3)向市政府提交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市政府报告其他事项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建议:
①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直各部门单位和乡镇办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②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③市级投资和以市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④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市政府规定的市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⑤其他单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⑥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⑦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定应由县级审计机构审计的其他事项。
(5)按规定对市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6)负责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市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的有关事项。协助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9)在全市审计领域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应用,参与建设国家审计信息系统。
(10)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审计局部门预算包括机关本级预算,无下设预算单位。
二、预算收支增减变化
1、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收入总计574.17万元,支出总计574.17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支出减少了 104.38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减少52.38万元,上级转移支付减少32万元,非税收入降低20万元。
2、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本单位收入预算 574.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44.17万元,非税收入计划完成 130万元(包括收费收入0万元、罚没收入 13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收益 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计划完成0万元。纳入专户收入计划完成0万元。
3、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574.14万元,按照用途划分为:基本支出357.17万元,占年度计划的62%;项目支出217 万元,占年度计划的 38% 。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 19万元。比2017年减少 1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13.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由于近年因公出国人次减少,2018年预算没有因公出国的项目,费用为0元;又因公务车辆改革,由原来改革前3辆减少到1辆,大大减少了车辆的运行经费,2018年没有购置公务车辆的预算项目;公务接待费由于八项规定以来来访及接待的公务人次数较以往明显减少,2018年预算较2017年减少1万元,为19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316.13万元,主要保障机关人员工资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有0个政府采购项目,金额是0万元)
3、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逐步公开)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 |||||||||||||||
部门名称:邓州市审计局 |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金额 | 项 目 | 2018年预算 | ||||||||||||
总计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 基金安排 | 专户安排 | 本级财力补助下级支出 | 上年结转安排 | 提前下达转移支付安排 | |||||||||
小计 | 财政拨款 | 收费安排 | 专项收入 | 罚没收入 | 收益安排 |
政府住房 基金 |
|||||||||
一、财政拨款 | 444.17 | 一、基本支出 | 357.17 | 357.17 | 357.17 | ||||||||||
二、收费安排 | 130.00 | 1、行政人员经费 | 326.24 | 326.24 | 326.24 | ||||||||||
三、专项收入 | 2、事业人员经费 | ||||||||||||||
四、罚没收入 | 3、公用支出 | 30.93 | 30.93 | 30.93 | |||||||||||
五、国有资本收益 | 二、项目支出 | 217.00 | 217.00 | 87.00 | 130.00 | ||||||||||
六、政府住房基金收入 | 1、一般性项目支出 | ||||||||||||||
七、政府性基金 | 2、专项支出 | 217.00 | 217.00 | 87.00 | 130.00 | ||||||||||
八、专户收入 | 2.1、政策性配套支出 | ||||||||||||||
九、结余结转收入 | 2.2、事业发展专项支出 | ||||||||||||||
十、本级财力补助下级支出 | 2.3、其他资本性支出 | ||||||||||||||
十一、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支出 | 2.4、偿债支出 | ||||||||||||||
2.5、其他 | 217.00 | 217.00 | 87.00 | 130.00 | |||||||||||
本年收入合计 | 574.17 | 本年支出合计 | 574.17 | 574.17 | 444.17 | 1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