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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联合下发通知推进水污染防治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文章来源:未知  添加时间:2015-12-01 17:18  阅读:

近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联合下发通知,在水污染防治领域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加强水污染防治力度,保障国家水安全,提高环境公共产品与服务供给质量,提升水污染防治能力与效率。

    《通知》指出,在水污染防治领域形成以合同约束、信息公开、过程监管、绩效考核为主要内容,多层次、一体化、综合性的PPP工作规范体系。加强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等政策引导,建立公平公正的社会资本投资环境。优化水资源综合开发途径,创新水环境综合治理模式。

    《通知》明确,水污染防治领域推广运用PPP模式,要以存量为主,选择费价机制透明合理、现金流支撑能力相对较强的存量项目。因地制宜,采取差异化的合作模式与推进策略,分类、分批推进水污染防治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突出重点,对纳入国家重点支持江河湖泊动态名录或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等相关资金支持的地区,率先推进PPP模式。

    《通知》要求,要逐步将水污染防治领域全面向社会资本开放,推广运用PPP模式,鼓励对项目有效整合,打包实施PPP模式,提升整体收益能力,扩展外部效益。综合采用使用者付费、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政府付费等方式,分类支持经营性、准公益性和公益性项目,优化政府补贴体系,探索水污染防治领域市场化风险规避与补偿机制。要规范操作流程,在项目识别、准备、采购、执行和移交等操作过程及有关方面,应根据财政部关于PPP工作的统一指导和管理办法规范推进,实现规范化管理。各级环境保护、财政部门要积极从规划中遴选潜在项目,及时筛选评估社会资本发起PPP项目建议,组织编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编制实施方案,研究建立议事协调及联审机制。

    《通知》强调,要加强市场环境建设,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环境,维护市场机制基础性作用。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统筹运用水污染防治专项等相关资金,优化调整使用方向,对PPP项目予以适度政策倾斜。地方财政、环境保护部门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着力支持PPP项目融资能力提升,尽快建立向金融机构推介PPP项目的常态化渠道,建立独立、透明、可问责、专业化的PPP项目监管体系和政府、服务使用者共同参与的综合性评价体系,形成评价结果应用机制和项目后评价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