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邓州市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9)
发布时间:2019-09-11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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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财政收入征收管理。严格执行税收和收费政策,既全面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又不违规减免税费。主动适应国地税合并后组织收入工作的新情况、新变化,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协调,合理把握组织收入力度、进度和节奏。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淡化总量型、速度型指标,进一步优化收入结构,避免冲时点、冲排名等现象,切实提高收入质量。同时,做好生财育财的文章,在促进“纺织服装”“汽车及零部件”“农副产品加工”三大产业体系建设和高质量发展上持续发力,培育涵养可持续发展的优质财源。
(二)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认真执行相关政策,履行好首先纳入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范围的八大类18项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的支出责任。研究省对市县转移支付制度,争取更多的转移支付资金,担负起用好自身财力和上级转移支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不断提高中期财政规划的科学性,增强对年度预算的约束和指导作用。推进支出标准定额体系建设,发挥预算支出标准在预算管理中的基础支撑作用。加强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继续做好一般公共预算中以收定支事项和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的统筹使用工作,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协调。按照上级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严格落实预算公开各项规定,全面提高预算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快预算执行管理工作。根据机构改革实施中相关部门人员转隶和职能划转情况,及时调整经费保障渠道,做好账户开设、资产划转等工作,确保顺利衔接。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加快结转资金预算执行,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应按规定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亟需资金支持的其他领域,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保障资金安全等有机结合,坚决杜绝以拨作支、虚列支出、挤占挪用资金等违规行为。规范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所需资金在既有预算中统筹安排,坚持先有项目预算、后购买服务。加强财政暂存暂付款管理,及时清理暂付款项目。进一步扩大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试点范围,加强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科学实施国库现金管理。规范和加强政府投资基金、涉企财政资金管理。
(四)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严格执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加快建设政府债务在线监控平台,对政府债务实施全方位监控,确保监管不留死角,坚决制止违法、违规和变相举债行为。推进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化解工作,积极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按照“谁举借谁负责”“谁决策谁担责”原则,对违法违规举债担保的相关责任人依法严肃处理,形成震慑效应。从严整治举债乱象,终身问责、倒查责任。
(五)支持配合人大开展预算审查监督。深入实施全口径预算管理,将政府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统筹安排和管理。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预算决算决议,充分听取意见建议。严格履行预算调整程序,预算执行中出现预算调整事项,须依法报人大或其常委会审查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预算。加快推进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积极主动接受人大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