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邓州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2)
发布时间:2021-03-12 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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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落实市人大决议和主要财政工作情况
1.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支持企业复工复产。面对来势汹汹的疫情,财政系统闻令而动、听令即行,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统一指挥,迅速制定相关政策,全力做好经费保障,统筹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力保障经费需求。累计下达资金1.01亿元,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优先保障疫情防控经费,加快资金拨付使用,确保人民群众不因担心费用问题而不敢就诊,确保不因资金问题而影响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全力推进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和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其中重症病区及发热门诊改造资金1950万元、医疗设备和防护物资补助资金3106万元、公共卫生和重大疫情防控资金1467万元、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资金2175万元。另外安排资金2686万元支持中心医院公共卫生医学中心、疾控中心P2实验室和村级卫生室建设。明确相关政策措施。第一时间研究出台资金安排、医疗保障、工伤保险、工作补助、政府采购、应急保障等相关政策,开通库款调度资金支付和政府采购“绿色通道”,保障了疫情防控资金、物资、设备采购及时到位。在疫情得到初步控制之后,认真落实市政府出台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发展稳定经济增长22条措施,促进经济稳定恢复。发挥政府采购政策作用支持中小企业应对疫情冲击,采取预付资金和预留份额等方式,扩大中小企业市场份额。全力推动复工复产。全年减免税费7591万元、减免社会保险费9263万元,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租金64.4万元。争取工业企业结构调整补助资金281万元、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专项再贷款贴息资金293万元,降低直接参与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的担保费率、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及时续保续贷,为2家企业提供复工复产流动资金贷款担保5000万元,支持疫情防控物资保障重点企业尽快恢复生产,保障重要医用物资和生活必需品供应。
2.破解财政增收困难,确保收入颗粒归仓。坚持把抓收入、增总量作为财政工作的中心任务,既注重向内挖潜增收、又积极向外借势借力。抓好地方收入组织。深入分析疫情、经济运行、减税降费等对财政收入的影响,强化收入预期管理和依法征收,分季度提请市政府召开财税联席会议和乡镇收入组织会议,做好收入动态趋势分析和增减收因素分析,及早提出针对性强、收效显著的组织收入措施。加快综合治税体系建设,形成财税部门联动、涉税部门信息化管控的工作合力。通过推行建筑和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强化市内工程项目税收管控,加强行业税收清查,服务总部经济发展等依法治税重点任务,将工作成果转化为财政收入,全年通过综合治税实现税收1.27亿元。拓宽非税收入的缴款渠道,新增“扫码付”缴款方式,全面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开出我市首张财政电子票据。根据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及省非税收入项目库,梳理、核对各执收单位的非税收入项目,完成我市执收项目库与省库的匹配工作,做到“收费项目进清单,清单以外无收费”。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抓住积极的财政政策机遇和第一批践行县域治理“三起来”示范市有利条件,及时了解上级新增赤字、特别国债等积极财政政策落地方案,主动跟进市领导与上级职能部门议定事项,加大汇报衔接力度,全年向上争取政策性资金70.48亿元,增长9.8%,尤其是争取特殊转移支付资金4.36亿元和抗疫特别国债3.6亿元,直接用于保障基本民生、工资发放和机构运转,支持“一抓三突破”基础设施建设和抗疫相关支出。
3.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障重点工作落实。面对较为突出的收支矛盾,在政府性基金收入存在较大缺口的情况下,通过盘活市级存量资金、压减一般性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等有效措施,保障了各项重点支出需求。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年初进一步调整、完善结转结余资金收缴办法,年中配合市纪检部门开展了“全市各类存量资金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全年盘活各类财政存量资金5.76亿元,其中通过专项清理整治回收资金3.19亿元。落实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全年上级下达我市直达资金12.3亿元,坚持快速直达与有效监管相结合,做好直达资金的分配、下达、使用和公开等全程跟踪管理工作,确保资金快速精准投放到终端,为基层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提供有力支撑。